【春雷行动2023】高坪一超市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被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保障食品安全,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行动。
2023年2月6日,执法人员在高坪区一超市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无日管控、月总结等自查记录。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2月13日前改正上述违法问题。
2023年2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超市进行复查,当事人安排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员工仍未填写日管控、月总结等自查记录,仍未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未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机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四川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高坪区市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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